關于開展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2019年度人才企業科技創業專項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3551光谷人才計劃”暫行辦法》(武新管〔2018〕11號)的相關政策,現就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2019年度人才企業科技創業專項補貼申報工作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東湖高新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入選國家“千人計劃”、湖北省“百人計劃”、武漢市“城市合伙人”或東湖高新區“3551光谷人才計劃”等人才計劃的企業(簡稱人才企業)。
二、申報時間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受理申報,申報截止時間2019年3月22日12:00。
三、申報類別
科技創業專項補貼分為辦公租賃費用補貼、財務中介費用補貼、法律中介費用補貼和獵頭服務費用補貼共四大類別。
四、申報條件
(一)辦公租賃費用補貼
此項補貼適用于入駐孵化器(創新型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的人才企業。申請此項補貼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人才企業入駐的孵化器(創新型孵化器)或眾創空間須經國家或省、市、區科技部門備案認定,且場地在東湖高新區范圍以內。
2.人才企業歷年來享受此項補貼未滿3次,且2018年產生辦公租賃費用未享受東湖高新區同類費用補貼。
(二)財務中介費用補貼
此項補貼適用于在財務中介機構購買代理記賬服務的人才企業。申請此項補貼的人才企業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人才企業聘請的財務中介機構須在東湖高新區注冊成立并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2.人才企業歷年來享受此項補貼未滿3次,且2018年產生財務中介費用未享受東湖高新區同類補貼。
(三)法律中介費用補貼
此項補貼適用于在法律中介機構購買法律服務的人才企業。人才企業掛牌、上市產生的中介輔導費用不予補貼。申請此項補貼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人才企業聘請的法律中介機構須取得《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或《律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證》,在武漢市司法局注冊備案并在漢設有常駐辦事處。
2.人才企業歷年來享受此項補貼未滿3次,且2018年產生法律中介費用未享受東湖高新區同類補貼。
(四)獵頭服務費用補貼
此項補貼適用于在獵頭服務機構購買獵頭服務的人才企業。申請此項補貼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人才企業聘請的獵頭服務機構須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和《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2.被獵聘人才須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入職并擔任人才企業高管或技術負責人,且年薪達到20萬元。從海外獵聘的人才入職前一年內須始終在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的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攻讀博士學位(大學排名以QS2018排名為準)。
3.人才企業歷年來享受此項補貼未滿3次,且2018年產生獵頭服務費用未享受東湖高新區同類補貼。
五、補貼標準
(一)辦公租賃費用補貼
1.對于入駐孵化器(創新型孵化器)的人才企業,辦公場所50平方米以內部分補貼全部租賃費用,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部分補貼50%租賃費用,100平方米以外部分不予補貼。每平方米補貼上限為50元/月。
2.對于入駐眾創空間的人才企業,每個卡座補貼上限200元/月,補貼卡座數量不超過15個。
(二)財務中介費用補貼
對人才企業實際發生的財務中介費用予以補貼。營業收入以審計報告為準,符合以下多條標準的人才企業按其中最高標準予以補貼。
1.對于入選“千人計劃”人才企業、“城市合伙人”國內外頂尖人才企業、“3551光谷人才計劃”優秀創業人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每月最高補貼3000元,全年補貼上限36,000元。
2.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的人才企業,每月最高補貼3000元,全年補貼上限36,000元。
3.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達到100萬元但少于500萬元的人才企業,每月最高補貼2000元,全年補貼上限24,000元。
4.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少于100萬元的人才企業,每月最高補貼1000元,全年補貼上限12,000元。
(三)法律中介費用補貼
對人才企業實際發生的法律中介費用的50%予以補貼。營業收入以審計報告為準,符合以下多條標準的人才企業按其中最高標準予以補貼。
1.對于入選“千人計劃”人才企業、“城市合伙人”國內外頂尖人才企業、“3551光谷人才計劃”優秀創業人才企業,全年補貼上限50,000元。
2.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的人才企業,全年補貼上限50,000元。
3.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達到100萬元但少于500萬元的人才企業,全年補貼上限30,000元。
4.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少于100萬元的人才企業,全年補貼上限10,000元。
(四)獵頭服務費用補貼
對人才企業從海內外獵聘人才實際發生的獵頭服務費用的50%予以補貼,補貼上限100,000元。其中從內地獵聘人才發生的獵頭服務費用的補貼不超過50,000元。
六、申報材料
各人才企業應于2019年3月22日12:00前,按各申報類別的要求提交材料。紙質版申報材料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序號排序后活頁裝訂,并編寫目錄,缺少的材料應在目錄中注明。申報多個類別補貼的人才企業,需分開裝訂并提交完整材料。電子版材料應與紙質版內容保持一致,打包壓縮后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donghu3551@vip.126.com郵箱,壓縮包和郵件均命名為“2019年科技創業補貼-補貼類別-企業名稱”。
入選人才計劃后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人才企業,需額外提交1份工商局頒發的《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并在提交材料時主動向招才局說明情況。
招才局及其委托單位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隨機抽取人才企業進行上門審核。請人才企業在提交申報材料后妥善保存各材料原件,并積極配合上門審核工作。
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對偽造或者提供不真實材料等情況,一經查實,將依法追究人才企業責任,取消申報資格,追回已發放補貼。
辦公租賃費用補貼申報材料由各孵化器(創新型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匯總提交,財務中介費用補貼、法律中介費用補貼和獵頭服務費用補貼由各企業自行提交。
(一)辦公租賃費用補貼申報材料
1.《東湖高新區2019年科技創業辦公租賃費用補貼申請表》紙質版、PDF掃描件
2.《申報科技創業辦公租賃費用補貼情況匯總表》紙質版、Excel電子版、PDF掃描件
3.人才企業入選各人才計劃的紅頭文件復印件、PDF掃描件
4.人才企業2018年下半年任一月份納稅證明復印件、PDF掃描件
5.人才企業與孵化器(創新型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簽訂的辦公租賃協議復印件、PDF掃描件
6.費用發票復印件、PDF掃描件(開票時間不得晚于2019年2月28日)
7.與費用發票對應的銀行流水或銀行回單原件、PDF掃描件
以上所有材料須以騎縫形式加蓋人才企業公章,材料1、5、6須蓋孵化器(創新型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公章。各孵化器(創新型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提交材料時須附一份孵化器孵化器(創新型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備案認定文件復印件。
(二)財務中介費用補貼申報材料
1.《東湖高新區2019年科技創業財務中介費用補貼申請表》紙質版、PDF掃描件
2.《申報科技創業財務中介費用補貼情況匯總表》紙質版、Excel電子版、PDF掃描件
3.人才企業入選各人才計劃的紅頭文件復印件、PDF掃描件
4.人才企業2018年下半年任一月份納稅證明復印件、PDF掃描件
5.人才企業2018年審計報告復印件、PDF掃描件(若暫時無法提供年度審計報告,可先提交年度財務報表,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補交年度審計報告)
6.財務中介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PDF掃描件
7.財務中介機構《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復印件、PDF掃描件
8.人才企業與財務中介機構簽訂的協議復印件、PDF掃描件
9.費用發票復印件、PDF掃描件(開票時間不得晚于2019年2月28日)
10.與費用發票對應的銀行流水或銀行回單原件、PDF掃描件
11.人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PDF掃描件
以上所有材料須以騎縫形式加蓋人才企業公章,材料1、6、7、8、9須蓋財務中介機構公章。
(三)法律中介費用補貼申報材料
1.《東湖高新區2019年科技創業法律中介費用補貼申請表》紙質版、PDF掃描件
2.《申報科技創業法律中介費用補貼情況匯總表》紙質版、Excel電子版、PDF掃描件
3.人才企業入選各人才計劃的紅頭文件復印件、PDF掃描件
4.人才企業2018年下半年任一月份納稅證明復印件、PDF掃描件
5.人才企業2018年審計報告復印件、PDF掃描件(若暫時無法提供年度審計報告,可先提交年度財務報表,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補交年度審計報告)
6.法律中介機構《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或《律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PDF掃描件
7.人才企業與法律中介機構簽訂的協議復印件、PDF掃描件
8.費用發票復印件、PDF掃描件(開票時間不得晚于2019年2月28日)
9.與費用發票對應的銀行流水或銀行回單原件、PDF掃描件
10.人才企業使用法律服務情況總結紙質版、PDF掃描件
以上所有材料須以騎縫形式加蓋人才企業公章,材料1、6、7、8須蓋法律中介機構公章。材料10無固定模板,由人才企業自擬(材料中應陳述法律中介機構2018年度為企業提供各項法律服務的具體時間、內容以及取得成效或進展情況。企業應保證列舉的各項法律服務真實存在,并能提供與法律中介機構溝通的往來記錄以證明其真實性)。
(四)獵頭服務費用補貼申報材料
1.《東湖高新區2019年科技創業獵頭服務費用補貼申請表》紙質版、PDF掃描件
2.《申報科技創業獵頭服務費用補貼情況匯總表》紙質版、Excel電子版、PDF掃描件
3.人才企業入選各人才計劃的紅頭文件復印件、PDF掃描件
4.人才企業2018年下半年任一月份納稅證明復印件、PDF掃描件
5.獵頭服務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PDF掃描件
6.獵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復印件、PDF掃描件
7.與獵頭服務機構簽訂的獵頭協議復印件、PDF掃描件
8.費用發票復印件、PDF掃描件(開票時間不得晚于2019年2月28日)
9.與費用發票對應的銀行流水或銀行回單原件、PDF掃描件
10.被獵聘人才在人才企業的工資流水復印件、PDF掃描件
11.人才企業與被獵聘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PDF掃描件人才企業為被獵聘人才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憑證原件
12.從海外獵聘的人才提供與前任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PDF掃描件(入職前在海外高校攻讀博士學位的提供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PDF掃描件)
以上所有材料須以騎縫形式加蓋人才企業公章,材料1、5、6、7、8須蓋獵頭服務機構公章。
七、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7-65525117、027-65563228
工作時間:8:3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武漢市高新大道777號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5號樓4007
郵箱地址:donghu3551@vip.126.com
官方QQ群:787606679
附件: 1.東湖高新區2019年度科技創業辦公租賃費用補貼申請表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招才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