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組織申報武漢市創建中國軟件名城和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政策補貼資金的通知
各園區辦、有關單位:
為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創建中國軟件名城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規[2013]15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大數據推廣應用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意見》(武政規〔2014〕12號)政策(以下分別簡稱“軟件名城政策”、“大數據政策”),按照武網發[2016]32號文要求,擬對符合以上兩個政策條款的企業和項目進行獎勵和補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條件
(一)在東湖高新區范圍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軟件名城政策申報企業的主營業務為從事軟件產品開發、計算機系統集成服務、信息技術服務(含集成電路設計)。
(三)大數據政策申報企業必須通過武漢市大數據企業認定。
二、申報事項
本次申報為企業2014年9月1日-2016年11月30日期間發生,且符合政策規定的事項(以上政策詳見武漢市網信辦網站http://www.whwx.gov.cn/ 信息公開-政策法規欄目)。
(一)軟件名城政策
1、軟件企業貸款貼息補助
政策內容:鼓勵金融機構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試行對軟件企業項目合同抵押短期貸款、軟件著作權以及軟件企業股權質押貸款等一系列適合軟件產業發展的金融創新產品。軟件企業獲得以上金融產品貸款的,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照貸款利息50%的標準給予貼息補助。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銀行抵押(質押)貸款合同和支付利息憑證。
2、企業設立創新平臺獎勵、聯盟投資補助
政策內容:對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新建軟件領域的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50萬元的獎勵。支持以項目為載體的軟件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設,對投資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由市軟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50萬元補助。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企業設立相關中心的政策文件;聯盟投資項目的相關證明文件。
3、軟件企業資質認證補貼
政策內容:鼓勵企業進行軟件產品、軟件企業登記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資質認定。市軟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新認定軟件產品和軟件企業的認證費用進行補貼;對新取得計算機信息系統系統集成資質1、2級的企業分別給予50、20萬元獎勵;對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O27001BS7799)、IT服務管理認證(ISO20000)、中國信息技術服務標準等國際、國內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與第三方專業機構簽訂合同,資質認定證書,支付費用的憑證。
4、軟件企業獎勵
政策內容:對首次入選“中國軟件百強”(中國軟件業務收入前百家企業)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首次入選“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年軟件業務收入首次過5億元的軟件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軟件百強和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企業入選證明;企業軟件業務收入過5億元證明材料。
5、大型企業軟件業務獨立獎勵
政策內容:鼓勵傳統行業大型企業集團將服務于本集團的軟件業務剝離成立專業軟件子公司,并由市軟件專項資金給予20萬元的補助;對成立當年軟件業務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軟件企業予以50萬元獎勵。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相關資料以及母公司工商營業執照;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年度申報表。
6、總部落戶獎勵
政策內容:對新引進的且在我市獨立核算的國內外著名軟件企業總部,在我市首次投資軟件產業項目金額達1億元以上的,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5‰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額不超過500萬元。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企業項目投資的證明資料。
7、軟件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獎勵
政策內容:對當年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軟件產業項目,按照當年實際投資額2%的比例給予補助,市、區各承擔50%,市、區對企業同一投資項目的補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且為一次性補助。(注:與第6項不重復享受)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資明細及相關憑證。(“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等。)
8、軟件園區(基地)建設、平臺獎勵補助
政策內容:支持各區(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創建軟件園(基地),對辦公面積不少于5萬平方米的軟件園(基地),市軟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予以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批為國家、省級軟件園(基地)的再分別給予80萬、50萬元獎勵。鼓勵軟件園(基地)建設軟件公共服務平臺,市軟件發展專項資金對平臺建設給予適當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軟件園(基地)建設的項目申請報告、立項批復、土地出讓合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方案。
(二)大數據政策
1、大數據企業總部落戶補助
政策內容:外地大數據及關聯企業總部遷至我市或者在我市設立區域性總部的,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其中,注冊資本在10億元(含)以上的,補助500萬元;注冊資本在1億元(含)以上不足10億元的,補助200萬元;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含)以上不足1億元的,補助100萬元。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工商營業執照,實到注冊資本(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
2、服務器托管、云租賃補貼
政策內容:本地大數據企業在我市云數據中心機房的服務器托管費用,以及租賃虛擬空間、云主機、云空間、云存儲等費用,由市軟件發展專項資金予以20%的補貼,每家企業每年補貼費不超過50萬元,補貼期為3年。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服務器托管,租賃云空間合同及支付費用的單據。
3、數據云建設投資補貼
政策內容:對大數據企業投資建設數據中心機房云服務平臺,提供云主機、云空間、云存儲等服務的,按照投資規模1%的比例給予補貼,其中本地產品采購率超過30%的,按照投資規模5%的比例給予補貼,最高可補貼200萬元。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資建設數據中心、云服務平臺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采購軟硬件合同及費用收據、項目投資專項審計報告)。
4、公共研發技術服務平臺獎勵
政策內容:對投資超過1000萬元的專業化公共研發技術服務平臺,按照投資額1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資建設公共服務平臺相關證明材料(包括項目建設文件、采購軟硬件合同及費用收據、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5、企業設立創新平臺獎勵
政策內容: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檢測中心和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國家地方聯合)級、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分別給予一次性150萬元、50萬元補助。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企業設立相關創新平臺的政策文件。
6、大數據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補助
政策內容: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大數據產業項目,按照當年實際投資額2%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市、區各承擔50%,市、區對企業同一投資項目的補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資明細及相關憑證。(“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7、建設教育實踐培訓基地獎勵
政策內容:支持有條件的大數據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職業院校合作在漢建立教育實踐和培訓基地,并根據規模一次性給予50萬元至200萬元的獎勵。
提交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設立教育實踐和培訓基地相關部門文件。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請按要求提交獎勵及補貼項目申請報告、企業發展情況簡介、年度審計報告、稅務登記證及企業資質認定證書復印件、通知中第二項中申報事項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請按順序膠狀成冊(一式二份),請于2016年12月28日前下班前提交至高新區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局。
辦公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局,珞瑜路546號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大樓803辦公室(老管委會大樓,湖濱花園酒店對面)。
聯系人:秦海波
電話:67880143
電子郵件:donghu_kjcxj@163.com
附件:
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