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識產權局關于辦理2014年度專利代理機構代理資助、獎勵和補貼的通知
各專利代理機構:
為提高武漢市專利代理服務水平,增強專利代理服務能力,促進專利代理行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專利代理行業發展規劃(2009年—2015年)》、《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專利代理工作促進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意見》、《武漢市知識產權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要求,現將2014年專利代理機構代理資助、獎勵和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請人屬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的、具有專利代理資質的機構。
二、申報標準及條件
(一)專利代理資助資金
代理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發明專利,并在2013年獲得授權的,按300元/件的標準予以資助。同一專利代理機構所獲的資助經費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二)專利代理獎勵資金: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本市的專利申請,年授權量達到500件,且發明專利比例達到30%的,給予1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年授權量每增加500件,或者發明專利比例每增加10個百分點,對該代理機構增加1萬元獎勵。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三)新引進專利代理人補貼資金:對專利代理機構在2011年1月1日后新聘用的,且首次獲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與執業證的專利代理人,或者從湖北省外新引進專利代理人,在其為該代理機構工作滿二年(以聘用合同、資格證和執業證的時間為準)后,按1萬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發放。
(四)專利代理人助理補貼資金:對專利代理機構培養的專利代理人助理(不包括流程管理人員、其他輔助與管理人員等)的補貼,按1200元/人·年的標準發放。對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助理人員,按其實際工作的整月數和100元/人·月的標準予以發放。對同一人補貼不超過5年。
同一專利代理機構當年所獲得的資助資金和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應提交的材料
1、《武漢市專利代理機構資助、獎勵和補貼資金申請表》一式兩份;
2、《武漢市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人助理補貼資金申請表》一式兩份;
3、《武漢市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業務信息表》
4、營業執照復印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專利證書復印件(專利證書復印件和專利證書內說明書首頁復印件,正反復印在1張A4上);
7、專利代理人資格證、執業證復印件;
8、專利代理人助理聘用合同復印件(原件備查)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
四、申報時間要求
1、申報專利代理機構代理資助、獎勵和補貼資金的,須在2014年11月14日前向市知識產權局專利處提交書面申報材料。逾期未向市知識產權局專利處報送上述信息的,視為放棄申請資助、獎勵和補貼資金的資格。
2、對專利代理機構受到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局通報批評或處分情形的,取消其申請當年度資助、獎勵和補貼資金的資格。
3、專利代理機構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有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的,按其代理的非正常專利申請數量和資助標準扣減其應發放的專利代理資助資金。
4、對發現有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獎勵和補貼資金行為情形的,追回全部已撥付的資金,并自發現之日起取消該機構三年內申請資助、獎勵和補貼資金的資格。
5、申報材料時,需提供各附件電子版。
有關事宜,請與武漢市知識產權局專利處聯系。
聯 系 人:宣煒
聯系電話:65692322
聯系地址:武漢市發展大道164號武漢科技大廈12樓24室
2014年11月7日
來自:www.whipb.gov.cn/article.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