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區2014年度“青桐”計劃 項目申報指南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青桐”計劃 鼓勵大學生到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的意見》(武政規[2013]14號)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江夏區實施“青桐”計劃 鼓勵大學生到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13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江夏實際,制定本年度實施“青桐”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一、大學生創業企業房租補貼
(一)支持對象:已在江夏區工商注冊并已入駐江夏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生創業特區的大學生(含在校或畢業5年內的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且35周歲以下,以下同)創業企業。
(二)補貼時段:本次補貼時段為2014年1月-12月,單個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
(三)申報方式:大學生創業企業房租補貼由孵化器管理機構集中申報,房租補貼資金撥付到孵化器管理機構,不直接受理大學生創業企業申報。大學生創業企業填寫《江夏區“青桐”計劃大學生創業企業房租補貼申請表》提交至所在孵化器管理機構,孵化器管理機構填寫《江夏區“青桐”計劃大學生創業企業房租補貼申請匯總表》,并附上所有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交的《江夏區“青桐”計劃大學生創業企業房租補貼申請表》。
二、大學生創業企業創新創業項目
(一)申報對象:大學生創業企業。大學生創業企業是指大學生在孵化器或大學生創業特區辦公,獨自創辦企業或參與創辦企業(占70%以上股份),并且是該企業的法人代表或主要管理者、主要技術骨干,其中大學生是指在校大學生或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含大專、本科、研究生)。
(二)申報條件:
1、大學生創業企業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江夏區工商注冊的創業企業運行正常,有發展潛力,實際運營時間在6個月以上(含6個月);
(2)企業創業團隊穩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開拓能力;
(3)具備實施項目所需的人才隊伍。
2、大學生技術創新創業項目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創新性(技術創新、產業模式創新或產品盈利模式創新);
(2)具有完整的項目實施方案或創業方案;
(3)正在實施且有一定工作基礎;
(4)市場前景較好;
(5)知識產權明晰,無權屬性糾紛。
(三)申報方式:
大學生創業企業填寫《“青桐”計劃江夏區大學生技術創新創業項目申報表》。
請將《“青桐”計劃江夏區大學生技術創新創業項目申報表》連同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式2份。
三、大學生創業特區服務平臺建設補助項目
(一)支持對象:江夏區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孵化器管理機構或大學生創業特區管理機構。
(二)申報條件:
1、申報補貼的大學生創業特區已建成,可供企業立即入駐,已掛牌并納入區科技局備案管理范圍。
2、已有大學生創業企業入駐,并為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了拎包入駐的工作條件。
(三)申報方式:申報對象需填寫《江夏區大學生創業特區建設補助項目申報書》。
請將《江夏區大學生創業特區建設補助項目申報表》連同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式2份。
四、大學生創業先鋒項目
(一)申報條件
1、已開始創業的在校大學生或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且為創業企業的法人代表或參與創業企業(占70%以上股份)的主要管理者、主要技術骨干。
2、有較好的創業能力,注重創業團隊建設,不懼困難,勇于創新創業,創業精神可嘉,在影響、激勵和帶動周圍大學生了解創業、轉變觀念、選擇創業方面起到了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3、創業企業在江夏注冊,實際運營時間在6個月以上(含6個月),且在科技企業孵化器內辦公。
4、創辦企業已吸納就業人員10人以上(含10人),或已獲得創業風險投資資金支持,或技術或產業模式創新,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有一定的營業收入。
(二)申報程序
1、申報者填寫《江夏區大學生創業先鋒申報表》,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
2、所在科技企業孵化器審查并推薦;
3、申報者直接或由推薦單位匯總后集中報區科技局。
(三)申報材料:
1、《江夏區大學生創業先鋒申報表》;
2、附件材料:
(1)申報者的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在校證明復印件;
(2)創業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如已獲得創業風險投資資金支持、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營業收入等證明材料;
請將《江夏區大學生創業先鋒申報表》連同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式2份。
五、有關事宜
(一)申報時間:
(二)申報咨詢
聯 系 人:柳建新
聯系電話:027-81568545 15071186600
附件:
1、江夏區“青桐”計劃大學業生創業企業房租補貼申請表
2、江夏區“青桐”計劃大學生創業企業房租補貼申請匯總表
3、“青桐”計劃江夏區大學生技術創新創業項目申報書
4、江夏區大學生創業特區服務平臺建設補助項目申報表
5、“青桐”計劃江夏區大學生創業先鋒申報表
(本文件可在江夏區科技局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武漢市江夏區科學技術局
二○一四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