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務局 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14年度外經貿發展促進資金申報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武
各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若干意見》(武發〔2008〕21號)、《市財政局 市商務局關于加強武漢市外經貿發展促進資金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武財商〔2009〕440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為做好2014年外經貿發展促進資金(以下簡稱“外經貿促進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范圍
為了保持與省外經貿區域協調發展促進資金申報的時間范圍一致,我市本年度外經貿促進資金申報范圍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間實施完畢的項目。其中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間實施完畢并已于2013年上報省里安排支持的項目,今年不再重復申報。
二、重點支持內容
1.出口產品技術更新改造。
2.出口產品研究開發項目。
3.企業參加境外國際知名展銷會(展覽會)。
4.企業積極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
5.企業實施貿易救濟措施。
6.承接國際產業梯度轉移項目。重點支持搭建招商引資平臺費用。
三、項目申報企業(單位)須具備的條件
1.在武漢市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相關主管部門或有關機構作為項目單位除外;
3.具有從事項目的專業人員和實施條件;
4.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最近三年沒有騙匯、騙稅、走私等違法行為;
5.有較好的經營實績,有一定的資金配套能力。
四、項目申報單位須提交的資料
項目單位須分項目類別提供下述資料及項目申報說明(附件)中要求提供的資料:
1.申請使用外經貿促進資金的書面報告;
2.外經貿促進資金項目資金申請表;
3.申請單位基本情況及相關資質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對外貿易經營備案登記表、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4.項目總結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有關主管部門的文件、有關機構的認證證書等,說明項目真實性、執行效果);
5.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表;
6.項目支出匯總清單、費用支出憑證復印件。
所有復印件須清晰可見,加簽“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公章,費用支出憑證復印件還需加蓋財務專用章。
五、工作要求
(一)組織項目申報。
1.項目按行政管理級次,逐級申報。各區商務(招商)部門應在通知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申報和初審,正式行文上報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2.請各區嚴格按申報通知和有關規定組織項目的申報和初審工作,負責對項目實施單位企業資質和項目真實性把關。各區初審推薦文應于9月23日前上報市財政局、市商務局,逾期不報視同自動放棄。
(二)申報提供的資料。
1.各區上報的項目申報材料包括:專項資金申請報告。申請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組織申報情況及初審意見,各區初審意見應有“申報單位資料符合條件,初審合格,同意上報”的字樣。并附資金申報匯總表(在上報時將匯總表電子版拷貝給市商務局財務處)和項目單位提供的區域資金申請材料。
2.專項資金申請報告和項目單位專項資金申請材料一份,報送市商務局財務處。
3.專項資金申請材料中包含英文材料的,請后附中文翻譯,并加蓋公章。
聯系人:市商務局綜合財務處 許澤爽 尹爽
武漢市商務局 武漢市財政局
2014年9月15日
來自:www.whsswj.gov.cn/publish/whsww/zfxxgk/gzdt/tzgg/201409171617380007.html